讀後感|17 天搞定 GRE 單字 — 我覺得背單字不愚蠢

背單字書真的很蠢嗎?一點也不。

1. 愚蠢的是人,不是單字書


我認為真正愚蠢的是對方法的執著。由於每個人的知識背景、成長環境和個性都不一樣,遭遇的困難也隨成長改變,所以無法期待有一體適用的學習方法。

背單字書是提升英文能力的方法,但不是「唯一」的手段。不管要增強口說還是聽力,都有相應的策略。背單字書的價值在於能快速累積識字率,以利後續的學習。

但如果覺得其它方法更有效,那就值得嘗試;如果認為做得起來,那就持之以恆。畢竟,成年人學習英文貴在堅持(我是透過半途而廢體會這點的重要性),其次才是追求效率。

2. 「No pain, no gain.」


無論英文還是其他科目,都沒有快樂的學習方法,即使學習的過程可能不痛苦,也一定不會好受。

所謂學習的快樂,是當我們硬着頭皮熬下去,看到能力因扎實努力而進步時,對於自我成就的滿足感。

若搞混學習的快樂和快樂地學習,那只會讓自己待在舒適圈,永遠停在可以接受的程度而已。

3. 不要感動自己


綜上所述,我應該天天抱著枯燥的單字書,在深夜裡邊背 ABC 邊為自己的奮鬥感動得痛哭流涕嗎?千萬不要,因為有的人會把快樂建立在自己的痛苦上。

學習英文的目的是學會英文,不是讓自己看起來很用功、好棒棒。一味提升訓練量而不反思目的和成效,只是滿足虛榮心和推卸責任而已。

想進步,除了痛苦,還要思考。背單字有益但枯燥,所以更該有效率執行。楊鵬的《17 天搞定 GRE 單字》作為背單字方法論的先聲,提倡以「短期衝刺」累積基礎,再利用「長期複習」鞏固知識。

4. 線性成長的謬誤


有些老師荼毒學生的方法是說服他們:「一天背五個單字,一年得學千餘字」,以為人可以跟機器一樣這句陳述犯了線性增長的謬誤。就背單字而言,對單一詞彙過度學習是浪費精力,而且每日的進度太少會導致複習單字的周期延長,以至於錯失良機。

由於單字間關聯不大,所以背誦大量單字的難度和背誦少量單字差不多,不會像背文章一樣越長越難背。而且,無論背誦多少單字,遺忘的比率都很多。

因此,與其專注於少量內容,不如一次背誦大量單字,每個單字僅用一點點時間,透過大量吸收和隨後的複習來鞏固記憶。

複習的週期可以參考艾賓豪斯的遺忘曲線。其原理是新近學習的內容比複習多次者容易遺忘,所以複習的頻率要隨著習得的時間下降。

例如此書作者即規劃,短期記憶要在閱讀後五分鐘、半小時、半天複習,而長期記憶要在讀後一天、兩天、四天、一周、半個月複習。

然而講是講科學精神學英文,但艾賓豪斯用的是無意義的字串來探討遺忘的速率,所以實際學習的成果可能跟理論不符。

不過重點總是老生常談的,學而時習之(但要在短暫密集的時間內學,因為背書太無聊了)。現今已經有 Anki 和能自動計算背誦週期的程式,與其糾結於背誦的時機,不如拿去多背幾個單字。

5. 不要用學母語的經驗來否定學第二語言的方法


講完此書的摘要後,我想回應我聽過最喇叭的話:「你小時候有拿著字典背中文字嗎?」我覺得這就像跑到復健科跟那些大病初癒後的人說「你們小時候會吊著鋼索走路嗎?」一樣喇叭。

雖然我們隨著成長可能喪失點可塑性,但也多了知識和理解能力,得以利用抽象事物(例如字根之類的)學習語言,實在沒有必要堅持母語學習法。

撇除生理因素,嬰孩有充分的時間學習語言(不學難道能叫娃兒幫忙倒垃圾嗎?),但大人除了學英文還有其他煩惱,而漸進、沉浸式學習的機會成本很高,不一定適合成年人。

我認為,用獲得第一語言的經驗來否定第二語言的學習方法很荒謬,所以可以放心地用一些看起來不自然的方式學習。

6. 「但背完單字,我還是不會開飛機啊!」


最後可能有人想起以前學英文的慘痛經驗:「啊,我以前背單字背久了,還是不會跟外國人講話啊。」我想因為這樣而否定背單字的成效,是過度簡化問題。

「沒辦法跟外國人聊天」可能是不敢講,也可能是不會發音,又或不知道怎麼組織句子(或是像我一樣只是人緣不好)。

但這只是學習方法所致,而不是背單字造成的。如果擔心不會發音,可以參考單字書附的音標,或上網查詢發音並好好模仿。如果擔心不知道單字的語境,那就廣讀來培養語感。

背單字書是提升英文的手段,但不是唯一的方法。在碰上瓶頸時,若能嘗試不同的方法,不是突破困局的關鍵嗎?

7. 結語:從放棄到熱情之間


網路上有很多這本書的心得,說什麼苦一次之後柳暗花明,從此紐約時報、經濟學人、自然和科學讀得無往不利。但這些陳述屬實嗎?我想不是。

書名取得那麼聳動,只是為了以強硬的態度推廣新觀念;大家跳出來分享成果,只是明白學習很痛苦,所以給後進者一個堅持的動機。

我前面講,成年人學習英文首要氣長,其次有效,但也不可少熱情。其實新東方的書都是這樣,那些方法論純粹是陪襯,整本書就是要說服讀者,要相信自己能背起來,一旦下定決心搞定它,沒有不可能的事。

不信你去翻紅寶書的第一個字叫 abandon ,而最後一個字叫 zesty。學習英文,不就是從放棄,走到熱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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